《黄岩地名志》:“明代工部尚书王爌,号南渠,原籍宁溪,以此得名。”南渠村,今属宁溪镇。
宁溪王氏是黄岩县望族,自王氏16世一支迁居黄岩县城小南门定居后,明代入仕有刑部郎中王弼(五品),右都御史王爌(二品),按察院经历王坊(七品),按察院佥事王铃(五品),莆田知府王弼(四品),池州司理王洽(六品)。王爌进士出身,历官太常博士、刑科给事中、太仆寺少卿、应天府尹、南京刑部右侍郎、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。卒后追赠工部尚书,以显著政绩名列《明史》。
王爌任给事中,三次上疏武宗不理朝政受宦官鼓动,“出巡”游玩。第一次,要求皇帝“勤政务,惜老成,专委任三事”;第二次,武宗游玩山西大同,乐不返京,王爌上疏力请回銮;第三次,正德十四年(1519)武宗又要南下游玩,江西宁王朱宸濠反叛在即,王爌与南北二京给事中和十三道御史,首先上疏劝阻,接着朝廷文武官员百余人纷纷上疏再谏。武宗大怒,降旨将170人于午门杖刑。武宗慑于众议,被迫放弃南游。
正德十年,武宗下旨拨国库银20万两修饰太素殿。王爌上疏说:“佛之不足信,乃宋臣欧阳修、唐儒韩愈之言也。”时锦衣卫横行,抓捕监察御史林有年、浙江按察佥事韩邦奇,王爌严词责问,奏疏说:“锦衣卫乃扈从爪牙之司,必重急事情,不得已而后遣也。今相等所犯,非有大罪乃捕之,如此其棘。况御史为朝廷耳目之官,陛下假以巡察之权,今特以一言一事,不问虚实轻重,辄加以不可常用之法,臣恐其无所恃赖,将缩首避忌,随时俯仰为全身计。”在王爌的力争下,林、韩二人从轻处理,调任另职。王爌的监察奏疏甚多,如减轻赋税,改革司法,振兴文教,立皇储以定天下人心等,并对权臣进行弹劾,如奸佞江彬结交内监以取宠皇上。
王爌52岁任南京应天府尹。应天府辖区内,居住许多皇亲宗室和达官贵人,向百姓强行摊派索取。王爌改革对皇族征供办法,按实有人数为准,不许额外空名,并奏请由中央负担部分,减轻人民负担。王爌治理应天府,改变多年弊政,微服私访,听取民声,然后提出解决意见,上疏朝廷批准。如奏请裁革为皇室服务的工匠数百人,皇室应支付工匠、铺户银钱,祭祀皇陵使用国库积存丝织品,减少应天府支出;清核皇陵各种匠户,杜绝逃避赋税黑户;减免应天府已赦复征税粮5万余石,免征荒年粮税;撤减龙江驿道站船只,罢免应天府每年喂养的种马,折价以足国用。如此数十道奏疏,史载“皆不避嫌怨,每一疏下,民欢呼若更生”。
王爌56岁,升南京刑部右侍郎。时监察御史潘壮直言顶抗世宗,下旨由刑部审理。潘壮当年与王爌意见不合,恐王爌不会秉公办案,托人上门说情。王爌说,过去争执乃是公事,今日审理亦是公事,何曾有半点私心。王爌据实抗旨,力辩潘壮无罪,惹得世宗发怒,朝中群臣“以此称爌为长者”。同年冬,王爌告假归乡,侍奉年高九十的老母。
王爌在黄岩十年,嘉靖十七年(1538)春,官复刑部右侍郎。应天府有豪绅王冠,豢养家奴打手数百人,勾结宗室权贵,横行不法,并拐骗婴儿害死,制作长命之药。应天府奈何不得,百姓无处申诉。王爌复官立即办理此案,抓捕王冠,拒绝各方说情,按大明刑律,处死王冠等首犯十余人,应天府人民拍手称颂。同年冬,朝廷下旨升王爌为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。嘉靖十九年春,王爌入朝谒见内阁首辅夏言,众多官员皆隅坐偏旁,王爌依旧制入正座,夏言不悦。同年秋,王爌以病辞官,谢绝夏言挽留和刑部尚书顾璘推荐,回归黄岩以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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